1、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包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01 平板类灯箱 一批 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02 异型类灯箱 一批
特别说明:
在招标文件各项条款中,除非明确说明所针对的包号,否则,是对01包和02包共同要求。
本项目中凡涉及到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或字迹不清晰,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的原则进行处理。
2、 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3、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4、 投标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其中:(证明文件:提供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01包: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应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
02包: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4.2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
4.3 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2008认证证书(证明文件:提供《ISO9001:2008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项目验收时间: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之间;
业绩合同内容:
01包:广告媒体(平板类灯箱)制作、安装;
02包:广告媒体(异型类灯箱)制作、安装;
4.4.1 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或以上;
4.4.2 业绩应用范围:国内交通运输类建筑项目(指:地铁站、火车站、码头建筑、机场航站楼项目,其他项目不在此列。)
4.4.3 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项目产品现场图片(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买方、业绩合同金额、业绩合同内容等内容,项目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中须能清晰反映项目验收的时间、验收单位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
01包:深圳机场T3航站楼平板类广告灯箱(包括:墙体灯箱、扶栏灯箱)制作及安装。
02包:深圳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T3航站楼异型类广告灯箱(包括:图腾灯箱、横版站立式灯箱、竖版站立式灯箱、值机岛头灯箱、包柱灯箱)制作及安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6、 投标报名:
6.1 报名时间:
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5月24日止,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人不接受此时间之外的任何报名。
6.2 报名方式:
6.2.1 现场报名:报名单位将报名资料送达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
6.2.2 传真报名:报名单位可先将《报名登记表》传真至报名地点,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间内邮寄至报名地点;
6.2.3 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6.3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6.3.1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唐小姐 0755-82461166、白先生 0755-82463310,传真 0755-82071836;
6.3.2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郑工 0755-23456155。
6.4 报名资料: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满足上述“4.投标资格要求”中第4.1条至4.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6.5 报名资料递交方式:
6.5.1 现场递交;
6.5.2 邮寄递交;
6.5.3 报名期间,允许报名单位补充报名资料,但报名单位须自行保障所有报名资料在报名时间内送达报名地点(如选择邮寄递交,则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6.5.4 报名单位须备好所有报名资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6.6 报名资料审核:
6.6.1 “报名资料审核”由招标人进行;
6.6.2 招标人不接受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报名单位,不售予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6.7 特别说明:
6.7.1 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仍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否则,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7.2 不保证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阶段能够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
7、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壹仟伍佰圆整)人民币/包,售后不退。招标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的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本次招标委托深圳市万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并出具票据。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单位名称:深圳市万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总行
账 号:11006175737701
8、 投标截标时间: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样品须于2012年6月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广东省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具体地点另行书面通知)。
9、 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书面通知。
10、 投标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1包20万元人民币;02包16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的形式提供(不建议使用电汇和现金等形式)(注:所提供的汇票必须能够在北京解付,不接受限制解付地区的汇票,如票头注明“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招 标 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大街1号
银行帐户名: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778350008269
负 责 人: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北京 郑小姐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 010-68991267 010-68314137
王小姐 010-68991284
深圳 唐小姐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 0755-82461166 0755-82071836
0755-82461122
王小姐 0755-82463609
白先生 0755-82463310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先与深圳项目负责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