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栅栏―琉璃厂开放式景区标志与视觉应用系统、旅游标识导览系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12-05-22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北京市大栅栏―琉璃厂开放式景区标志与视觉应用系统、旅游标识导览系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大栅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大栅栏―琉璃厂开放式景区标志与视觉应用系统、旅游标识导览系统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大栅栏―琉璃厂开放式景区标志与视觉应用系统、旅游标识导览系统工程

  1.2、招 标 人:北京大栅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工程内容:标志与视觉应用系统及标识导览系统(具体详见3.6招标文件)。

  1.4、工程地点:北以前门西河沿街、东以珠宝市街-粮食店街、南以珠市口街西大街、西以东椿树胡同为界。

  1.5、投资来源: 政府投资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其本国或本地区注册登记、从事视觉设计的境外设计企业。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类似视觉设计项目经验;

  2.3、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三、投标报名和购买文件

  3.1、投标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05月21日~2012年05月25日每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00报名(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报名资料:境内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供审查;境外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注册证明文件,主要设计人简历,企业过往类似项目设计清单(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3套备案)。

  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境内投标人还需提供完全按照本公告第2.4条的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书原件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境外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有人或指定代表人确认参加本次设计招标的证明信(原件),及签字人的身份证明(彩色扫描件加盖企业印章或签字)。

  3.3、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路丹龙大厦A座4018室。

  3.4、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3.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不接受邮寄方式,售后不退。

  3.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大栅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路丹龙大厦A座4018室

  邮政编码:100089

  联 系 人:张健

  联系电话/传真:010―8858722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公告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 (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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