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深圳会展中心2012-2014年度广告制作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6月6日起至2012年6月25日止,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9。
6. 投标开始时间:2012年6月26日 9:00(北京时间)
7.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2年6月26日 9:30(北京时间)
8. 资格标准:(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8.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企业,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注册资金100万(含100万)以上。(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生产或销售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8.2 经营范围限广告业务及礼仪策划范畴。
8.3 高空、吊装等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高空作业证件。
8.4 具备广告设计能力,熟练应用各种设计软件,设计师2名以上。
8.5 能同时安排十五人以上的服务人员在深圳会展中心现场作业。
8.6 有制作场地及仓库,个别项目(如喷绘)可以委托长期固定合作的供应商。委托制作的供应商至少具备有500平米以上制作工厂,制作工人15人以上,1.5米高精度写真喷绘机三台以上,3米大型户外喷绘机五台以上,5米喷绘机一台(提供清单,加盖合作供应商公章)。
8.7 在广告物品的设计制作方面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每年至少有5款新产品投放。熟悉展馆及展览行业的制作及维护的要求。
8.8 具备承担现场安装及施工安全保障能力,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8.9 投标人在2011年承接广告业务合同总价格不低于200万元,并有大型展会项目制作经验,以合同复印件为证。
9. 投标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13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邮 编:518040
联 系 人:吴健红、张倩
电 话:0755-83500418 或 0755-83500108
传 真:0755-83500508
电子信箱:wujh@sztc.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