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LED标识牌
采购项目名称: LED标识牌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MYZC询(2012)44号 公告日期: 2012年6月7日12时30分
行政区划: 绵阳市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LED标识牌
该包技术指标: 029 会标牌
6000*600 7000*600 个 2 LED标识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关于询价采购led标识牌的函
根据下达绵阳市消防支队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由于时间紧急,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取询价方式对该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特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名称及技术要求、数量
见附件
二、询价文件发放时间: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至二O一二年六月十二日上班时间
三、询价文件发放地点:绵阳市安昌路35号13楼12号
联系电话:0816-2347112 杨先生 项目咨询:2336506
绵阳市消防支队联系人:黄警官 电话:13708119788
四、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二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上午10:30 分
五、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份
六、收件人: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绵阳市安昌路35号13楼12号 邮 编:621000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二年六月六日
报价商须知
一、报价商应具生产或经营所采购商品的主体资格,参加报价者应提交相关证明。
二、报价商应对价格(一次性报出最终用户价)、品牌、规格、技术指标、数量、质量、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售后服务、交货时间等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于2012年6月13日上午10:30时前送达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过时不再接收报价文件;过时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者,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函,不予考虑。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
三、交货方式、地点及期限及验收 成交人须送货到使用单位,在指定地点安装并维护,报价商按急用原则承诺最短交货时间。
四、质量要求
符合《产品质量法》相关要求并保证原装正品,
五、合同签订 成交商同使用单位签订,合同须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
六、支付方式 成交商提供的产品交付验收完毕,《验收表》经使用单位签署意见书后,由中标单位送达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由市政府采购中心通知使用单位按合同支付货款。成交商必须开据有效的正式发票。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2年6月13日上午10:30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报价进行评定。 评定原则:按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废除询价条件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报价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无效询价
1、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
标书发售方式: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标书售价:
标书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6月13日10时30分
投标地点:
开标日期:
开标地点: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关于询价采购led标识牌的函
根据下达绵阳市消防支队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由于时间紧急,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取询价方式对该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特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名称及技术要求、数量
见附件
二、询价文件发放时间: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至二O一二年六月十二日上班时间
三、询价文件发放地点:绵阳市安昌路35号13楼12号
联系电话:0816-2347112 杨先生 项目咨询:2336506
绵阳市消防支队联系人:黄警官 电话:13708119788
四、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二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上午10:30 分
五、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份
六、收件人: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绵阳市安昌路35号13楼12号 邮 编:621000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二年六月六日
报价商须知
一、报价商应具生产或经营所采购商品的主体资格,参加报价者应提交相关证明。
二、报价商应对价格(一次性报出最终用户价)、品牌、规格、技术指标、数量、质量、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售后服务、交货时间等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于2012年6月13日上午10:30时前送达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过时不再接收报价文件;过时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者,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函,不予考虑。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
三、交货方式、地点及期限及验收 成交人须送货到使用单位,在指定地点安装并维护,报价商按急用原则承诺最短交货时间。
四、质量要求
符合《产品质量法》相关要求并保证原装正品,
五、合同签订 成交商同使用单位签订,合同须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
六、支付方式 成交商提供的产品交付验收完毕,《验收表》经使用单位签署意见书后,由中标单位送达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由市政府采购中心通知使用单位按合同支付货款。成交商必须开据有效的正式发票。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2年6月13日上午10:30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报价进行评定。 评定原则:按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废除询价条件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报价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无效询价
1、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
其它内容: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