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吉首城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旅游标识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公告

2012-07-02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湖南省吉首城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旅游标识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公告

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的 委托,对 “吉首城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旅游标识设备及安装 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国内公 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 : 吉首城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旅游标识设备及安装 服务采购
二、招 标 编 号 : ZPGZ2012-011
政府采购编号 : JSZC2012-009
三、 项目答疑人:
张国发 电话:13574318388
四、招标内容
1 、招标内容:本项目所需的设备的供应及安装、调试、培训与维护等内容及相关的服务。
2 、品目划分:
品目 名 称
品目一 道路交通标志和旅游标识设备及安装
品目二 吉首城区道路交通标线建设

3 、说明:投标方可以对以上品目中的一个或多个品目进行投标报价,但不得将一个品目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五、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
品目一:
1 、按照采购公告的有关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具有《税务登记证书》 (国税或地税) ;
6 、具有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 、投标方的注册资金500万(含500万)以上;
8 、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核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和《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
9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10 、投标供应商近3年内有2个或2个以上单项合同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交通设施类工程项目),以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依据;
11 、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要符合GB5768.2-2009国家标准的要求,同时须提供产品质量鉴定检测报告;
12 、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并出具 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 该 技术负责人在本企业的社保证明;
13 、本项目报价须由专业造价师进行报价,并加盖注册造价师印章,且该造价 师 必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并提供该造价师在本企业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造价工程师不是本施工企业注册人员,必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同时提供该造价 师 有效的注册证书和本企业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品目二:
1 、按照采购公告的有关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具有《税务登记证书》 (国税或地税) ;
6 、具有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 、投标方的注册资金300万(含300万)以上;
8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9 、投标供应商近3年内有2个或2个以上单项合同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交通设施类工程项目),以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依据;
10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要符合GB5768.3-2009国家标准的要求,同时须提供产品质量鉴定检测报告;
11 、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出具 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 该 技术负责人在本企业的社保证明。
注: 1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不需授权书,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同时须携带报名单位的以上资质文件原件备查。2、报名单位须按上述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
1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需另加EMS费人民币50元整。
2 、发售地点: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 发售时间:2012年6月2 9日至2012年7月1 8日,每日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七、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品目一:陆万元整(60000 .00元);品目二:贰万元整(20000.00)。
2 、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7月1 8日17:30(北京时间)以前。投标保证金可用转帐、电汇或现金等方式递交。
3 、投标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①交纳现金到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讫开具收据,视为已交纳。②通过银行提交的,以银行收讫盖章后的交纳凭证为准,视为已交纳 。
八、投标时间和开标时间
1 、 投标时间 :2012年7月19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2 、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7月19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3 、开标时间:2012年7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递交给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况
下的投标恕不接受:①逾期收到的;②未按照 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 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2 、开 标地点: 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十、投标语言
投标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十一、 招标机构
机构名称: 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吉首市文艺路24号(市保险公司院内)
邮 编: 4160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赵鸿巍
电 话: 0743-8735588
传 真: 0743-8735488
十二、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 名: 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吉首分行人民北路支行
帐 号:582057356900
十三、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吉首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简主任 陈主任 电话0743-8537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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