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委托,由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就中国电信广西分公司2012年市县自营厅家具采购项目-(营业厅灯箱)所需的营业厅灯箱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公司可前来报名。
1、 项目规模:全区预计150个厅店进行改造,预计采购营业厅灯箱共计2700件。
2、 资格要求:
1) 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本项目招标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资质;
3) 具有ISO9000系列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4)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5) 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0年至今审计报告的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投标的产品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2010年至今有至少1家国内电信运营商(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市级分公司的销售业绩,且电信运营商销售业绩要求金额不低于20万元。
7) 办事机构设置要求:在广西设有办事机构,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广西成立办事机构。
8)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3、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6日至2012年7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8时00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
中心(南宁市苏州路2号6楼)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贰佰元(¥ 200.00 )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50.0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款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
购买询价文件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南宁市苏州路2号6楼)
4、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2年7月12日下午18时(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招标文件应附有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6日9时30 分,提交到南宁市苏州路2号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大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广西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南宁市苏州路2号5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6、 样品递交
递交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LED柱灯箱 60mmX860mm 套 1 为方便评标,要求可以使用普通插座点亮,后续不需按此要求供货。
2 侧翼灯箱 600*450mm 个 1
递交地点:南宁市苏州路2号仓库
递交时间:与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一致
联系人:鲁逍 15877127247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苏州路2号6楼_
邮编: 530022
联系人:陆柳玲 电话:0771-2419560/18977111903
传真:0771-2439010 电子邮件:18977111903@189.cn
联系人:谢铧乐 电话:0771-2419331/18977119523
传真:0771-2439010
8、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
户 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号:45001604466050701096
9、 领取文件联系人
领取文件联系人:谢铧乐 电话:0771-2419331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