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盐城市刘大线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刘大线航道整治工程标志标牌施工项目LDX-BZBP合同段
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盐城
专业 交通安全设施 招标种类 项目施工
数量规模 1 单位 合同段
投资总额 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1、标志标牌工程为刘大线航道整治工程项目之一,是刘大线航道整治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助航标志包含示位标和左右通航标两种,共设置航标2座。本次标牌按功能分为指向牌、航道起讫点指示牌、港口(锚地)预告牌、宣传牌及里程牌、桥梁信息提示牌六大类,共设标牌86个,其中里程牌56个,指向牌13个,航道起讫点指示牌2个、宣传牌1个、地名牌2个及专用标牌12个。
2、本次招标项目为刘大线航道整治工程标志标牌施工项目LDX-BZBP合同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标牌、助航标志的制作或采购及安装(包含基础)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3、计划工期: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期根据业主要求进场施工,承包人应予以服从。
联系方法
联系人 胡继军、周泽俊、梁同好 联系电话 025-87715117、0515-85059207
传真 025-87715110
报 名
报名开始时间 2012-8-1 报名截止时间 2012-8-7
上午工作时间 08:30 至 11:30
下午工作时间 13:00 至 17:00
节假日 休息
报名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详见其它说明。
报名条件
企业资质、资信 (1)资质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承包资质;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项目经理必须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在已完类似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且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质量业绩信誉 (1)业绩要求: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2)信誉要求:在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为A级(含暂定)及以上级别;
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其他人员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其它说明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报名方法: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投标人”),则应在“中国招投标网”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3)、投标人应进入www.jscd.gov.cn网站首页,在该页右侧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
(5)、拟报名单位如果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25-52853032。
(6)、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7日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3、已成功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12年8月1日起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幢6楼)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于开标结束后两周内退还图纸,逾期图纸押金不予退还。图纸押金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而不以现金退还(图纸不得有涂改、书写、破损等情况)。
4、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招标人提供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8日11:00时,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9: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10:00。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一号会议室(南京市七家湾96号三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担保。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予同时申请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如均递交了同一标段的投标文件,则以“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系统”中报名时间在前的申请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文件,其余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申请)。
9、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投标,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招标人将对技术评审得分不低于80分且排名前8名的投标人开封第二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