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机场边检站委托,对福州机场边检站文化长廊灯箱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一、项目编号:闽正茂[2012]招字第042-1号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询价货物(服务)一览表
三、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与设计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报价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间:2012年07月31日—2012年08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询价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本项目重新招标之前已购买招标资料的投标人重新报名只需购买本次招标文件1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五、购买询价采购文件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西路水松巷1号,汽车南站入站口旁龙诚培训学校楼上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35万元。
八、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08月07日上午09:00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至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递交后概不退还,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2年08月07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西路水松巷1号,汽车南站入站口旁龙诚培训学校楼上
十一、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十二、报价人对询价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在购买询价采购文件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或逾期提交的均不予接受。
十三、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询价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公布,请潜在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四、潜在报价人购买询价采购文件应填写《领取询价采购文件登记表》,且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方为有效,本项目不接受未有效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潜在报价人报价。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机场边检站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598070690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西路水松巷1号,汽车南站入站口旁龙诚培训学校楼上。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92791,传真:0591-87892787
联系人: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00 207 552 240 010 003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货物明细、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及要求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文化长廊灯箱 1批 350000元 具体详见第三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按合同约定地点 签订合同后,7日内供货且安装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