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元市监察局委托,拟对全省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宣传标牌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文件编号:GZCTP-2012-007
二、谈判项目:全省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宣传标牌采购
三、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四、谈判项目简介:全省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宣传标牌制作、安装及维护,数量22个。(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营业范围应包含广告制作。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谈判文件发售(报名)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8月17日8: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广元市东坝地税大厦三楼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按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广政采【2011】3号)《关于对供应商实行凭采购文件申购表申购采购文件的通知》的规定按要求填制好《采购文件申购表》。《采购文件申购表》可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链接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法律法规》地方政策规定》广元市(http/www.sczfcg/cgwjdetail.php?condition=000000000048),同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购谈判文件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司鲜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活动开始时间:2012年8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交纳方式:
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须交纳谈判保证金3000元。
交款方式:电汇、转账或现金存行。
收款单位: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元市分行利州分理处。
银行账号:22-272201040033883。
交款截止时间:2012年8月17日(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收款单位的银行回单明确的到账时间为准)。
十、谈判地点: 广元市东坝广元日报社右侧“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监察局
地 址:广元市东坝地税大厦三楼
联 系 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330752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广元市东坝地税大厦三楼
邮 编:628017
联 系 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69897
传 真:0839-326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