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人民法庭统一标识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关于人民法庭统一标识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FXZB-FJ2012052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人民法庭统一标识采购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人将对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招标项目名称: 人民法庭统一标识采购项目
2 、招标项目内容: 人民法庭统一标识采购
3、招标编号:FXZB-FJ2012052
4 、 采购人: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5 、采购代理 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投 标申请人资格条件标准:
(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材料中作出是否符合本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提交以下材料,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投标,不接受委托非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员工的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材料中对是否符合本条款的要求作出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
(4)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果投标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资格预审申请书合法签署和盖章。
(6)投标申请代表必须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申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申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申请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7 、招标人将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 “ 投 标申请人资格条件标准 ” 和“确定受邀投标的办法”中所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受邀投标人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会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进行公示。招标人对进入受邀投标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只有受邀投标人方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备注:受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投标邀请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8 、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的,请在资格预审公告期限结束之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与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
9、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时间: 2012年08月10日起至2012年08月20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0、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32号龙都大厦三层。
11、资格预审文件每套50元人民币(电子版或纸质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2 年08月21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32号龙都大厦三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3 、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时间及地点:2012年08 月21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32号龙都大厦三层。
14、以上如有变更,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会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 5 、联系人:刘小姐 郭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传真:0591-87278232
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117010100100003202
收款单位: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