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楼顶发光字和导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一切事宜,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宜昌市(长阳县、兴山县、夷陵区、秭归县、当阳县、远安县)。工程内容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楼顶发光字、标识标牌、广告导视系统建设。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工期要求:不超过45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如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必须含广告设计、制作等),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有税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
(3)具有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2年8月21日10:00时至2012年8月28日17:00时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一路6号)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09:00时,提交地点为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2号)
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2年8月21日。
(九)信息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峡日报》。
招 标 人: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西陵一路6号
联 系 人:余敏
联系电话:07176448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