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 一批标志、标牌进行 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 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 称:标志、标牌采购
项目编号: WZCGXJ201203-139
二、采购内容: 标志、标牌一批, 具体要求 详 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 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所采购货物的厂(商)家。
2. 货物报价为梧州市交货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安装费用、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投标人必须就全部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的报价。
3. 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①、货物报价表(包括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详细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价、交货期等内容);②、售后服务承诺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法定代表(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法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委托时必须提供);⑥、货物需求中如要求提供的样品或其它文件等(以上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4. 领取询价邀请函、货物需求一览表的时间及方式:请于 2012年8月22日起(正常工作时间)将《报名登记表》递交(或传真)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表请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及领取询价邀请函(附详细货物需求一览表)。
5. 报价截止时间: 2012年8月24日下午3:30点前。报价供应商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第3项规定的内容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送达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6. 报价地点:梧州市北环路88号3楼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774-2830801,传真:0774-2839515,联系人:苏小姐,邮政编码:543001)。
7. 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采购人以本邀请函及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根据符合采购要求、交货期适当、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 付款方式:交货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凭乙方开具的发票及相关验收文件,甲方办理95%货款支付手续,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9. 成交服务费:按标准收费(成交总金额的1.2%)的6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 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