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车辆标志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2-08-23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河南省焦作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车辆标志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车辆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的委托,就“ 行政执法车辆标志标识 ”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已于20112年8月16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012 年 8 月 22 日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车辆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焦采谈判采购 -2012-169 号

原公告日期: 2012 年 8 月 16 日

原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二、 变更信息

1 、原四、参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有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4)由当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五、报名及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2年8月16日—2012年8月22日(9: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车辆修理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资料、 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均为 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一套备案。

更正为: 参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 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

3 、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标时出示原件)

五、报名及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2年8月16日—2012年8月22日(9: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具有车辆修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均为 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一套备案。

三、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西环南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939112299

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1-3373333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 454000

四、监督单位: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121260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2012 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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