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标牌制作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标牌制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交采2012TP107号
三、采购方式:谈判
四、采购单位: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115号
六、变更内容:
原谈判文件中门楣制作面积如下:
红旗:3.36m2×2个=6.72 m2
卫滨:3.36m2
凤泉:3.36m2
牧野:3.36m2×2个=6.72 m2
新乡县:2.765m2+3.542 m2=6.31 m2
辉县:3.36m2×6个=20.16 m2
延津:3.36m2×3个+3.08 m2=13.16 m2
卫辉:3.36m2×3个+3.08 m2×3个=19.32 m2
获嘉:3.36m2×3个+3.01m2=13.09m2
长垣:3.36m2×7个=23.52 m2
原阳:3.36m2×3个=10.08 m2
封丘:3.36m2×6个=20.16 m2
合计:145.96 m2
七、首次公告时间:2012年8月29日
八、其他说明:谈判文件有关内容做相应变更。
九、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0373-3035300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