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01201209029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项目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投资[2011]11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宁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室内标识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项目北临桃仙路,南邻苏赵路,西距沈阳国际会展中心东南方向 600米处。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26.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08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案用房(含证人楼)19773平方米、反腐倡廉警示馆7025平方米,反腐倡廉教育中心43210平方米,武警营房3663平方米,综合配套用房3265平方米;道路广场66213平方米,绿化74736平方米及附属设施等。工程总投资暂定为68179万元。本项目室内标识系统采购合同估算价为180万元。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室内标识系统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辽宁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室内标识系统采购。
2.4供货周期:在接到招标人生产通知后中标人30日内全部供货结束(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具备专业标识标牌经营范围的企业,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及安装经验。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9月10日至2012 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首先须进行电话报名并索要《保密协议》电子版(报名电话024-83731785,联系人:朱先生),在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5楼)持已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保密协议》原件两份、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5号火炬创业园B座8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4楼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24-83738684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5楼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24-83731785
传 真:024-83731780
邮 箱: ffcljyjd@163.com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