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统一标识项目招标公告

2012-09-21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统一标识项目招标公告


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的委托,拟对“ 人民法庭统一标识 ” 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C12-JZ0 10 -A     



二、采购项目名称: 人民法庭统一标识



三、投标上限:人民币 494200 .00元。



四、采购数量: 24 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完工期:按合同执行。



2、具体技术参数或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报价人应对所有的谈判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



3. 供应商必须是专业从事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行业的企业 并具有广告策划及设计制作经营范围 。



4.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包。



七、未在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的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上月完税凭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5、特许经营许可证书、业务资质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等



6、公司简介及公司经营的产品详细目录



7、公司主要业绩明细



8、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9、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报名各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



注:已在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的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报名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 报名时间、地点、供应商产生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09月 20 日至2012年09月 26 日17:30



2、报名地点: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



3、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随机抽取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人;抽取时间:2012年09月 27 日09时30分。



九、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09月 27 日(9:00-11:30;14:00-17:00)到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详细地址:揭阳市东山区晓翠路华诚花园25幢底层)购买谈判文件(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 购买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2年 09月 28 日15时30分。



十一、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厅



十二、谈判时间:2012年 09月 28 日15时30分。



十三、谈判地点: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四、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谢 先生



电话/传真:13 927039608



联系地址:揭阳市东山区



2、集中采购机构: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3-8581222



业务咨询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3-8210673



联系地址:揭阳市东山区晓翠路华诚花园25幢底层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揭阳华诚支行



帐 号: 44001790105051507883






        



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09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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