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XS201103001- 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环境监控中心标示标牌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发改许投(2010)54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代建方)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太湖新城,南湖大道以西、周新路和大通路之间
2.2建设规模:无锡市环境监控中心标示标牌工程,估算价约为:80万元。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具体时间要求按甲方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无锡市环境监控中心标示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的施工。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招标项目及相关服务的能力的广告经营企业(凡具有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经营等)或标示标牌专业生产厂家。
(2)企业的注册资金必须为1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3)企业近三年内(200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个或以上且单项合同额超过50万元的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独发包的公共建筑的标示系统的供货及安装项目,需提供业绩的合同。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企业在职职工,必须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2年6月~8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2年6月~8月的缴费证明);
3.2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后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后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后审方法
本次资格后审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1日上午09时至2012年9月27 日下午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进行网上报名。
5.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于2012年9月21日至2012年9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假日除外)至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201室)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2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北大街22号禾嘉大厦4楼)。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振新路588号
地址:
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100
联系人:
王锡良
联系人:
杨阳
电话:
0510-85073003
电话:
0510-8270350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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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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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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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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