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标识牌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2012-09-2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河南省焦作市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标识牌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焦作市基层法院人民法院庭标识牌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焦作市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标识牌
项目编号:焦采谈判采购—2012—219号
二、采购内容:人民法院庭标识牌17套,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产品供货能力的法人供应商。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9月25日——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双休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焦作市华融国际大厦806)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1日下午15时30分
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焦作市华融国际大厦711)
六、谈判会有关信息
谈判会时间:2012年10月11日下午15时30分
谈判会地点: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焦作市华融国际大厦711)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391-338602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商女士 联系电话:0391—3598146
联系地址:焦作市华融国际大厦806室
监督单位: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121260
八、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所有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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