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电力公司2012年第9批省公司各营业网点VI标识宣传资料统一印刷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四川省电力公司全部出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本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详见招标文件。
2.2 标段划分(共计1个标段)
序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1 CDL-1209GC0904-24 省公司各营业网点VI标识宣传资料统一印刷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2 具备已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近一年实施项目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5 近3年内未违反四川省电力公司招投标廉政准入规定,在四川省电力公司系
统无经济合同纠纷、无不良行为记录;近1年内没有无故弃标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8日至2012年10月11日(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7日不出售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人民南路4段53号嘉云台丙座(原四川省电力公司办公大楼旁)14楼招标综合组小办公室。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带原件留复印件):
1) 单位介绍信;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企业资质证书;
6)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 企业税务登记证;
以上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法人公章(鲜章)后,应装订成册提交,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不含资料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22日10时,地点为成都市人民南路4段53号嘉云台丙座(原四川省电力公司办公大楼旁)1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人民南路4段53号嘉云台丙座(原四川省电力公司办公大楼旁)14楼
联 系 人: 沈先生
电 话: 028-68137571
开 户 行: 招商银行成都红照壁支行
账 号: 285082375610001
201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