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标题: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法庭统一标识项目的更正公告
原公告标题: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法庭统一标识项目的公告
更正事项: 招标更正 行政区划: 资阳市
项目编号: ZYZFCG(2012)078 采 购 人: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日期: 2012年10月16日17时17分 原公告日期: 2012年10月11日18时12分
更正理由:
更正内容: 对采购文件(第35、36、37、38页),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的附表,“雁江区人民法院的人民法庭标识采购需求”、“简阳市人民法院的人民法庭标识采购需求”、“安岳县人民法院的人民法庭标识采购需求”的表中内容(名称标牌的规格)作更正,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人/联系方式: 资阳市公共资阳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2630937
其它内容: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