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廉政文化标牌制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HYC-2012-53),项目业主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自有资金。采购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廉政文化标牌制作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廉政文化标牌制作采购及安装。以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廉政文化标牌制作采购项目的批准投资计划为准(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时间:按合同要求时间完成供货(含安装。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2.4交货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用户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要求为生产商或经授权的贸易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制作方案及样本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3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10月17日至2012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办事处(云南蒙自市天马路中央大街2栋21层4号)购买招标文件。
5、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07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云南蒙自市天源大酒店八楼会议室(蒙自市天马路42号)。
5.2资格审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申请人必须向公证人员单独提交相关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户银行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弥勒县温泉路延长线 地 址:蒙自市天马路中央大街2栋21层4号
联系人:马 洁 联系人:杨 进
邮 编:652300 邮 编:661100
电 话:0873-6224922 电 话:0873-3736448
传 真:0873-6224936 6220193 传 真:0873-3736448
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