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襄阳市财政局下达的襄阳市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新襄财采计【2012】66号文要求,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人民法庭门楣标识、名称标牌、路口指示牌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编号: WHXY-XFS-HW-2012-006 ;
二、项目内容:人民法庭门楣标识、名称标牌、路口指示牌;
门楣标识:约 700平方米;名称标牌:73个;路口指示牌:73个。
三、项目工期:70日历天
四、质量要求:完全满足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庭统一标识设置规范》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
1.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1.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企业运营经验经历7年以上;
1.3 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销售、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及安装服务等相关内容;
1.4 2008 年以来,有成功的类似供货业绩(附有效合同或履约证明,类似业绩为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
1.5 在襄阳市有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1.6 履约信誉良好,无因投标申请人的原因引起的仲裁、诉讼及行政调查、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1.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请各投标人可在2012年10月23日至2012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樊城区炮铺街 3 号 4 楼,下同)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在本企业交纳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4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 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采 购 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08号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分公司
地 址:襄城区宜宾路15号川惠大酒店西二楼
联 系 人:刘阳 电话:0710-3552207 传真:0710-3552207
2012 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