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编号:2012- 173
1 、绮园景区创 4A 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形象标识系统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盐发改投[2012]341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绮园景区创 4A 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形象标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商。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绮园景区创 4A 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形象标识系统,主要品种有景区全景图、导览图、标志牌等的制作、安装及保修等;
(2)项目资金:自筹;
(3)工程地点:海盐县绮园文化区商业街;
(4)工期:45日历天内安装完成,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广告经营权的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生产或经营相关产品并具有近2年内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合同价不小于50万元)的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4.1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4.3 企业近2年内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价不小于50万元);
4.4 上述材料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全本复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4.5 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 10 月 30 日至2012年 11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报名地点: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镇昭君弄1号恒隆广场A幢4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办妥报名的投标人于上述时间到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镇昭君弄1号恒隆广场A幢4楼)。洽购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300元,售后不退。同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每套500元的图纸资料押金,该押金在退还完整图纸资料后无息退还给投标人。
5.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金额为八千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在购买标书时递交至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现金或支票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11 月 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城市置业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镇河南西路28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8. 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城市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镇河南西路288号
法人代表:(签章)
联系人:周高松 邹俊 联系电话:0573- 8609155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镇昭君弄1号恒隆广场A幢4楼
法人代表:(签章)
联系人:周虹 联系电话:0573-86168029 传真:0573-86168030
项目负责人(签字):吴丰民 编制人(签字):吴丰民
日期:2012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