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方:
我中心受韶关市文化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原定于 2012年11月2日上午 10:00对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标识采购项目价采购方式采购,经采购单位要求,现对该项目修改如下:
一、增加内容;本次询价采购预算价格为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超出预算价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该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