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湾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就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湖饮用水源地标识标志及围栏防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2年10月25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公共资源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公告有关内容做如下更改:
一、 变更内容:
原公告3.1.1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