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11月13日
招标编号:12216415
1.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货物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 项目名称: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4年受理标识定点采购项目
包件一:不干贴制品及其他类,详见技术规格;
包件二:有机玻璃制品类,详见技术规格。
注:投标人可以选投其中任一包件,也可以选投多个或者全部包件。每个包件都将单独评审。
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我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相应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3) 投标人必须在上海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具有较大规模的制作、销售和售后服务支持能力;
(4) 投标人应具有印刷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印刷范围至少包括包装装潢印刷;
(5) 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产品印刷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投标人应提供商誉声明文件,投标人应声明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8) 只有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营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才能参加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年”指自开标之日起往前推算满一公历周年(满365天为满一年)。
(2)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2年11月13日至2012年12月3日(节假日除外)9:00至17:00从招标代理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5. 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代理处以500元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100元,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6. 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12月4日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含笑路36号银联大厦203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开标时间定于2012年12月4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含笑路36号银联大厦203会议室。届时投标人必须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
邮 编:200040
联 系 人:胡羡聪、韦明
电 话:021-62791919×182、162
传 真:021-62791616×182、162
电子邮件:huxiancong@shabidding.com
招 标 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含笑路36号
邮 编:20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