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标识牌制作”招标公告

2012-11-2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江西省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标识牌制作”招标公告

依 据南昌市人民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计划函:洪采购函【2012】499号采购批复,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人防工程标识牌制作”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 招标编号:JXSTCZFCG-G2012017



2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招标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计划函号


采购预算(万元)



1


人防工程标识牌制作


1





洪采购函【2012】499号


60




3. 投标人资格标准:



1 )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投标人必须 具备成熟技术及标识牌制作相应资质 ;



3 )经年检(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具有生产反光牌、金属材料加工制作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11月23日起至2012年12月14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5.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 2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



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7号开标室。



8.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于2012年12月15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西湖区西河滩巷3号新源新河小区A栋3单元406室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饶新松



电 话:0791-86538874 15179160886 QQ:1952937607



传 真:0791-86538874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中山路支行



帐 号:1502201009004710174









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2 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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