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据南昌市人民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计划函:洪采购函【2012】499号采购批复,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人防工程标识牌制作”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 招标编号:JXSTCZFCG-G2012017
2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招标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计划函号
采购预算(万元)
1
人防工程标识牌制作
1
批
洪采购函【2012】499号
60
3. 投标人资格标准:
1 )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投标人必须 具备成熟技术及标识牌制作相应资质 ;
3 )经年检(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具有生产反光牌、金属材料加工制作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11月23日起至2012年12月14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5.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 2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
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7号开标室。
8.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于2012年12月15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西湖区西河滩巷3号新源新河小区A栋3单元406室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饶新松
电 话:0791-86538874 15179160886 QQ:1952937607
传 真:0791-86538874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中山路支行
帐 号:1502201009004710174
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2 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