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标识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2-1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标识系统工程已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标识系统工程
2.2交货地点: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锦竹西路538号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4招标范围:导向牌、办公室门牌、楼层索引、室外建筑标牌、室外区域牌、室外警示牌、生产线吊牌、工位牌、物件牌、警示牌、色环及流体标识、钢立柱定位标识、目视版、道路反光镜、室外门牌、看板、布告栏等制作、运输、安装(指定地点)、免费供应易损件、售后服务;
2.5项目工期:2013年1月20日 标识制作完成;2013年1月30日 标识安装完成;
3、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均可参加报名:
3.1 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至少有 5项以上相同工程案例的经验,同时按一汽集团09版本VI手册做过2个以上的相关标识制作工程;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 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包括制造厂商颁发的经销商、代理商证书,但不接受制造厂商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如果是制造厂商的分公司(办事处)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该分公司(办事处)与制造厂商具有法律上的隶属关系和具有出具授权书的权力。如果是国外产品制造厂商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提供国外制造厂商与其国内总代理商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
3.5本项目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凡有意投标者,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按规定时间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年年检,能够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的年检情况与经营范围)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到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锦程大街276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2年12月7日至2012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 时(节假日休息)。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出不退。
6、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7日9时00分。
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列媒体上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www.chinabidding.com.cn
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www.ccjs.com.cn
【东亚经贸新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锦竹西路538号
联系电话: 0431-81928035
联 系 人: 姜先生、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联 系 人: 刘志杰
电 话: 0431-85905901
传 真: 0431-85901392
电子邮件: wzzblyh@sina.com
开户银行: 工行驻一汽支行
账 号: 4200222409200014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