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机构名称:
国家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星级饭店及国家级旅游景区标牌制作项目
投标截止日期:
2013年1月22日 9:30
投标地点:
国家旅游局503会议室
开标日期:
2013年1月22日9:30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06室
本项目联系人:
陆欣 丁望 赵宏卫
联系电话:
010-62108160 62108157 62108158
招标编号:
TC129BJA
分包情况:
无
投标人资格:
1.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资质要求:
(1) 具有良好地信誉和售后服务机构,财务状况正常;
(2) 供应商须具备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3) 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从事制作牌匾类产品有10年以上制造技术及经验(提供合同证明复印件);
(4) 具有压铸模具所需的相应吨位的压铸机—900吨位及以上的压铸机;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1.2中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其他内容: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类项目案例合同复印件(以上均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质文件。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