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昌市人民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洪采购函【2012】464号采购批复,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昌市火车站广场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导向标识系统“指示牌”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 招标编号:JXSTCZFCG-G2012016
2.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招标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计划函号
采购预算(万元)
1
导向标识系统“指示牌”
1
套
洪采购函【2012】464号
160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提供本项目相关设计、货物及服务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要求,经工商注册并年检(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投标人为专业标识的生产厂家(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或者具备省级/直辖市(含)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中标人中标后,由拟中标人将所有原件资质及相关证明文件提交采购方复审)。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12月27日起至2013年1月13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5.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2)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7号开标室。
8.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于2013年1月14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西湖区西河滩巷3号新源新河小区A栋3单元406室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仇浪
电 话:0791-86538874 13217913178 QQ:1193723714
传 真:0791-86538874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中山路支行
帐 号:1502201009004710174
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