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分散 [2013]1号)确认书批准,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标识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13-HW0101-ZFCG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备注
1
楼顶发光字及外墙发光字钛金字
1批
详细采购要求及数量
见本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应具有装璜装饰或广告制作的经营范围。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规定时间(即2013年1月17日17:00前)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5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3年1月28日9: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等形式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311226200000750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婺西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1月28日8:3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中心医院8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月28日9:00在金华市中心医院7楼会议室开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1
联系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0579-83223007
传真:0579-8322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