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化场馆室内标识系统采购

2013-01-1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化场馆室内标识系统采购

招标代码:00012013090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化场馆项目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投资函[2011]1131号文、辽发改投资函[2011]1132号文、辽发改投资函[2011]1133号文、辽发改投资函[2011]14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辽宁汇阳置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化场馆室内标识系统采购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处于沈阳市浑南新城内,位于城市的三环路以外。项目区域内拟建设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博物馆、辽宁省科技馆,各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辽宁省档案馆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按批准的项目建筑面积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化场馆室内标识系统采购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标段内建筑

工作内容


SLBZ-1

辽宁省图书馆

标段范围内室内标识工程的采购、供货、包装、运输、装卸至工地指定地点、安装(含室内标识安装预埋件和基础等)试运行及售后服务等。

辽宁省档案馆


SLBZ-2

辽宁省博物馆


辽宁省科技馆



2.3供货周期: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制定的供货计划进行供货,投标人中标后应派专业工程师进驻现场,对各场馆的标识进行深化设计,根据各场馆施工进度进行相关排产工作;计划于2013年2月23日开工, 2013年5月3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专业标识标牌经营范围的企业;

3)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力;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以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1月2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在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5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人民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之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18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5号火炬创业园B座8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

辽宁汇阳置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4楼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仝 英

电 话:024-31998271

传 真:024-83738669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5楼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周 杰 程 磊

电 话:024-83731785

传 真:024-83731780

邮 箱:qyhjs12@163.com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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