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现对第113、114届广交会展馆A、B、C区导向制作及安装项目实行公开发包,选定承包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第113、114届广交会展馆A、B、C区导向制作及安装项目
二、邀请单位: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劳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39762
三、服务时间:
2013年度第113、114届广交会
四、服务地点:
广交会展馆A、B、C区
五、服务内容:
第113、114届广交会展馆A、B、C区导向制作及安装
项目分段设置:
分段1:广交会展馆A区导向制作及安装;
分段2:广交会展馆B区导向制作及安装;
分段3:广交会展馆C区导向制作及安装。
本项目所有分段要求必须兼投,但不能兼中。
六、预计采购金额及最高限价:
1. 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350万元。
2. 本项目设分段最高限价。
3. 高于限价的竞投报价一律视为无效竞投报价。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八、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时间:2013年1月22日----2013年1月28日。
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2013年1月28日----2013年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领取竞价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劳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39762
报名时按本公告第十一条要求提交报名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有要求查核原件的须携带原件备查。如报名参加竞投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邀请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广交会展馆A区A层1+003室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展材部。
十、竞投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本注册资金不接受竞投申请人所属集团公司的注册资金)。
2.营业执照包含有展览或广告、装修、装饰、标识板制作的任意一项的经营范围,且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内注册登记或具有注册的分支机构。
3.从2010年1月至今须具有完成过5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展会的导向制作及安装,且合同金额累计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业绩(本业绩不接受竞投申请人所属集团公司的业绩)。须有合同或中选通知书或业主委托书,应包括项目名称、使用地点和规模、项目业主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内容。
4.竞投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5.竞投人没有处于取消竞投资格的处罚期内。
6.竞投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投。
十一、提交报名文件包括:
1.报名申请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5.从2010年1月至今具有完成过5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展会导向制作及安装,且合同金额累计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业绩证明(本业绩不接受竞投申请人所属集团公司的业绩)。须有合同或中选通知书或业主委托书复印件(报名时须带原件备核),应包括项目名称、使用地点和规模、项目业主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内容。
6.报名承诺书
十二、本次竞价采购订立的合同,除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要件发生,合同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十三、中选人不得将标的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十四、本项目竞投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符合采购人资质及标的要求的均都可以报名申请参与竞价。
十五、竞投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资料一份(报名提交资料详见附件一《承包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并同时填写附表。此外,应提交报名申请竞投单位简介一份。
十六、参加竞投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竞价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综合部和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署名投诉。
1.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综合部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39717
2.招标监督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纪检监察审计处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38517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fedc.net/)及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http://www.cftc.or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及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本公告与其他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及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导向制作附件.doc
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