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就 深圳市坪山新区地方税务局 所需 标识工程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300701
2、项目名称: 深圳市坪山新区地方税务局标识工程
3、招标内容: 标识工程 1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总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3年01月28日至2013年02月0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3年02月05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3年02月27日09:30(星期三)(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标识制作公司,具备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本次投标截止日期为基准。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0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网址:http://www.szzfcg.cn)
5)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自2010年以来)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无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理、处罚等情况。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投标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 投标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⑤ 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告知函开具的查询周期必须涵盖资格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否则不能报名)。
10、公告发布网址:
①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② 深圳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szzfcg.cn;
③《中国招标》周刊及其网站http://www.ctw.net.cn;
④ 东方招标网http://www.sz-otc.com。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陶琛、范瑶
联系电话: 0755-82949699 或 82949060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