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受黄山区甘棠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一批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界标牌、警示牌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独立法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中标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供货合同,在合同签定后的三十日期限内送货上门并免费安装。
4、履约保证金:中标后,须提供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5、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6、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3年3月6日15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
参数及技术要求
宣传牌、界标牌交通警示牌
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在密封袋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请勿在2013年3月6日15时之前启封”字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按顺序装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密封盖章后递交本中心。
四、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黄山区南环翡翠路北侧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三 楼)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 0559-8512181 邮编:245700
附件:技术参数及货物报价表.doc
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