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胶南市学校装备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其胶南市学校装备办视力灯箱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说明
1. 项目名称:胶南市学校装备办视力灯箱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JN2013CK1003
二、采购内容
视力灯箱采购。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
2. 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4. 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2013年3月14日从www.jnxzxk.gov.cn“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栏中下载。
五、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招标文件的答疑
1.投标人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2013年3月20日16:00前将电子版(doc、txt)通过邮箱匿名发送邮件至jiaonancaigou@163.com,疑问文件中标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答疑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于2013年3月26日16:00前发布在www.jnxzxk.gov.cn“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政府采购”。答疑文件一经发布,招标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已经收到该答疑文件。投标人应按时自行查看答疑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招标人视采购具体情况,若变更开标时间,将在www.jnxzxk.gov.cn“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栏发布变更公告,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查看,否则责任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
青岛市辖区内投标人:
携带本单位转账支票开标现场交纳。
转账支票收款人: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用 途:投标保证金
青岛市辖区外投标人:
携带本单位汇票开标现场交纳。
开户行:青岛银行胶南支行
户 名: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802570200149451
用 途: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中标后须持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经备案的合同副本原件、招标人盖章的书面退款意见、盖单位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到中心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4月2日9:30。
2.开标地点:山东省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5楼开标室。
3.请投标人于2013年4月2日9:00—9:30在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其他材料,逾期递交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
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qingdao.gov.cn
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http://www.jnxzxk.gov.cn
十、监督电话
黄岛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办公室:0532-85161875
黄岛区监察局电子监察室:0532-85166711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