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导向标识系统工程已根据发改基础[2009]2228号文批准建设,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为贯通长沙市东西向的核心线路,2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望城坡站至光达站,线路全长21.926km,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19座车站。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导向标识系统工程
2、投资估算:约140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700万元;第二标段:700万元。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19个车站)公共区标识系统(不含消防紧急疏散系统标识牌和地面疏散系统标识牌)及车站站外300米范围内引导乘客乘坐地铁的引导标识牌系统采购及安装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部分要求。
6、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望城坡站、金星路站、西湖公园站、溁湾镇站、橘子洲站、湘江中路站、五一广场站、芙蓉广场站、迎宾路口站共计9个站的公共区标识系统(不含消防紧急疏散系统标识牌和地面疏散系统标识牌)及车站站外300米范围内引导乘客乘坐地铁的引导标识牌系统采购及安装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部分要求。
第二标段:袁家岭站、长沙火车站、锦泰广场站、万家丽广场站、人民东路站、长沙大道站、体育公园站、杜花路站、长沙火车南站、光达站共计10个站的公共区标识系统(不含消防紧急疏散系统标识牌和地面疏散系统标识牌)及车站站外300米范围内引导乘客乘坐地铁的引导标识牌系统采购及安装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部分要求。
7、质量标准:合格
8、计划工期:工期暂定为2013年8月1日前完工,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9、保 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质量保证期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范围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是标识(或标牌)的生产制造企业(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其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
3、投标人2010年以来必须承担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本项目的类似工程为: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导向标识供货及安装工程业绩,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地区、境外业绩。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的;
本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有效业绩时间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在开标日前12个月内没有发生过投标、中标等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没有发生过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市场准入或没有发生过被主管部门通报不良记录行为等情形。在开标日前24个月内没有发生过因自身设计、产品质量、维保服务过失等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8日至2013年4月26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第二标段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缴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及标段:2号线导向标识第X标段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3年4月6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27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本人身份证、《投标承诺函》、资格后审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九、中标原则: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