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车站装饰设计及导向标识系统设计(重新招标)

2013-04-03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福建省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车站装饰设计及导向标识系统设计(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3001-1
开标时间:2013-05-13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3001-1
深圳市利德行投资建设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华夏天成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的编号为 榕市市政招2013001-1的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车站装饰设计及导向标识系统设计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基础[2010]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邀请贵方参加该项目的 设计 招标的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车站装饰设计及导向标识系统设计(重新招标);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
2.3. 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一期),起至象峰站,终至福州火车南站站。线路正线全长24.89㎞,均为地下线;共设21座地下车站,平均站间距1.202㎞。1号线工程(一期)设新店车辆段和清凉山停车场。设主变电所2座(分别位于南门兜站和排下站附近)。设控制中心一处于达道站附近(与2、3、4号线合建、共享)。1号线工程(一期)有5座车站分别与2、3、4、5号线换乘;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即象峰站至福州火车南站站车站装饰设计及导向标识系统设计。
2.5.2. 招标内容:
2.5.2.1. 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线路的装饰概念设计,以最终线网规划为准;
2.5.2.2. 本线车站(含附属)的装修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车站公共区、设备区、轨行区及室内外广告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接口协调、施工配合和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换乘车站的设计范围详见建筑设计图纸,基本为1号线开通运营部分区域,并综合考虑整个换乘站后续部分的风格统一协调;
2.5.2.3. 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中各线路导向标识系统个性规划方案及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一期)全线共21座车站及附属的客运服务标志系统、紧急疏散系统设计等导向系统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工作。
2.6. 计划服务周期:2013年5月(以实际情况为准)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证书;
3.3. 投标人自2007年1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条已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装修概念设计和1项已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装修设计业绩;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装修概念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非福建省注册的投标人,应在中标后2个月内按照《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闽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设[2009]5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 2013 年 4 月 2 日至 2013 年 4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中介服务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00元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2]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 年 5 月 13 日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区(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请参见当天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或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查询);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28324.72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屿路200号11楼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88110021 88110030
传 真:0591-88110030
联系人:黄先生 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F
邮 编:100021
电 话:0591-87279890 15659198951
传 真:0591-87279890、83721981
联系人:魏先生 王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1604010010006905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3001-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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