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场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商业步行街户外柱体景观灯箱广告宣传(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3-04-12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场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商业步行街户外柱体景观灯箱广告宣传(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场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商业步行街户外柱体景观灯箱广告宣传(二次招标)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天和【厦】招(服务)字2013-060号
2.货物需求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及服务名称
服务时间
1


1-1


沈阳市场户外景观灯箱通仙形象广告宣传
宣传服务时间为一年即 365 天。
注: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不小于50万元人民币的广告代理单位;
3.2兼营广告业务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广告经营资质(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具有上述“货物需求一览表”所规定的资源,且具有该资源的广告代理发布资格(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3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1:00 ,下午15:00~17:00,向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商务区)2号楼4层采购部)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具体详见备注。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3年5月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福建中烟工业大厦一楼大厅(招标代理将于当日08:15时开始接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5月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福建中烟工业大厦(当天在大厦一楼大厅告知具体的会议室)公开开标。
  8.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 www.fjtic.com.cn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 www.tobacco.gov.cn )、辽宁招标网( http://liaoning.bidchance.com )、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厦门市莲岳路118号 邮编:361012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92-5836908
招标代理: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商务区)2号楼4层采购部
邮 编:361012
联系人:傅先生
电 话:0592-5330787
传 真:0592-5138787-45
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香江工行
帐 号:4100024519200015486
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报名费缴交账户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不同,具体账户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传真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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