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保税区进口商品市场二期内部灯箱制作项目己由宁波市保税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保税区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灯箱制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波保税区进口商品市场二期内部灯箱制作项目。
项目规模:54组内部灯箱制作。
工程地址:宁波保税区进口商品市场二期。
工程投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0万元。
工期要求:15日历天。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进口商品市场二期灯箱制作及相关配套安装服务,具体详见报价清单和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独立法人;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灯箱制作(或标识标牌、展览展示器材、广告服务等)相关服务内容;③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司,④在宁波地区设有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日常的售后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制作安装能力。
3.2 要求项目负责人:熟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能力和知识,负责过与类似本项目的管理工作经验。
3.3 投标人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 19 日至2013年4月 23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4:00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留复印件)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新碶外洋路6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电子版图纸。
4.3 本项目所有资料不提供邮寄服务。
4.4温馨提示:凡受到行政监管部门限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5 月 8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1204会议室(保税区创业大厦1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2 报名截止时,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3家时,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3家时,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7.3 开标后,先对所有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对所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标的评审。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保税区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文超
招标代理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外洋路6号二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吴安宽宋方
电话:0574-86884169 15888575325
传真:0574-86873236
2013年4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