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 驻马店装备产业集聚区委托,对驻马店装备产业集聚区标示展示版面及企业路标采购安装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 项目编号:驿政采招【2013】 8 号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验地点
交验期
1
形象标识牌(具体要求和标准参见施工图纸)
座
4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签订合同后5日内
2
半圆型形象展示牌(具体要求和标准参见施工图纸)
座
1
3
平面形象展示版面(具体要求和标准参见施工图纸)
座
1
4
企业路标牌(具体要求和标准参见施工图纸)
座
4
3.合格的供应商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3.所使用钢材必须为国标并附带钢材产品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
3.4具有设计、制作、发布户外广告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
3.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2010年以来的合同金额30万人民币(含3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合同3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
3.7提供驻马店市内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
3.8投标供应商及售后服务机构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各1份。(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3年 4 月24 日至2013年4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 ,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须提供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发售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
4.3 联系电话:0396- 2811209。
5.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6.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递交至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驻马店分行乐南支行
帐 号:259804816204
全 称: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7.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 2013 年 5 月 2 日9:00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 2013 年 5 月 2 日 9:00 时在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9.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6-3106330
代理机构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0396-2811209
开标室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0396-2828131
11.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2830470
驻马店市驿城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2828623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