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户外广告综合规划项目已经潭发改九华招核(2013)14号文批准立项,由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建,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户外广告综合规划项目。
2、工程概况:经开区现状建成区及近期建设区域,约30平方公里(具体见图纸)
3、资金来源:自筹。
4、项目编制和设计周期: 60天。
a、中标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b、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c、后期配合服务:项目实施过程。
二、设计重点
1、对经开区现状各种形式户外广告充分调查,包括立柱广告、路边广告牌、塔体广告、灯箱广告、霓虹灯广告、LED看板等。
2、对已编制立柱广告的布点规划,在位置及间距设置等方面优化提升。
3、对各种形式广告在不同位置时的设置提出具体规格要求(包括尺寸、高度、材质、版面等)。
4、对沿高速公路及重要干道两侧的墙体广告、路边广告、夜景广告等提出处理通则。
5、主、次干道沿街门店招牌的规格设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面积不少于20平方公里的广告规划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对九华经开区情况熟悉,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或参与过一个及以上类似规划项目的编制工作(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所需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凭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简介、同类工程业绩或获奖证明资料到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以上证件皆需原件,另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至2013 年5月22日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休息)。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全 称: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湘潭县易俗河镇信用社
帐 号:83010001600264024012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户外广告综合规划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户外广告综合规划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费。
九、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富洲路98号九华大楼
联 系 人:刘磊华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银杏路县建设局院内设计院四楼
联 系 人: 刘跃文
电 话: 0731-5788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