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微洞旅游区标牌、标识采购
询价函
受紫微洞旅游区委托,拟对 景区标牌、标识进行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4A级及以上景区标牌标识的制作经验;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信息:
1、采购内容:标牌、标识 。详见附件《采购清单》及附件 。附件:upload/20134824094835.rar
2、付款方式:全部安装到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
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4、交货地址:紫微洞旅游区。
三、报价函构成: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加盖公章);
2、拟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表(品牌、型号、具体参数,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5、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备注:如果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询价函的相关要求,其报价函评审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函处理。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2、本次询价采购采取货物整包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价。
4、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多报价的产品将不予评审。
5、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全部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
五、报价函递交:
报价函份数:一正二副。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
六、质保期:
质保期一年。
七、采购预算及采购保证金:
本次采购预算价为拾壹万元整。所有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现场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保证金为贰仟元整(现金)。
八、评审原则:
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报价函递交时间: 2013 年5月31日15时—15:30分(北京时间)
报价函递交地点:巢湖市招投标采购监督管理局一楼采购中心(巢湖市东风路436号,原居巢区政府大院)
采购人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66337306
采购中心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551-82337573
2013 年 5 月 24 日
采 购 清 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与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景区导览图
2000*1930MM
块
4
2
多功能指示牌
2000*700MM
块
9
3
景点介绍牌大
1930*1100MM
块
3
4
景点介绍牌小
1930*900MM
块
13
5
洞内LED灯箱
内420*300MM
块
26
6
提示、警示牌
约600*500MM
块
50
合计
投标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