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定于2013年6月5日上午10:00开标的义乌博览皇冠假日酒店室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因采购方原因延期至2013年6月8日上午10:00开标。
2、招标文件第14页13.1.1条“⑦★投标人需提供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在中国境内承接且已完工的工程业绩3个以上,仅限洲际酒店集团旗下品牌酒店室外标识标牌供货及安装工程,须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报告及采购人对售后服务的评价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修正为“⑦ 投标人需提供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在中国境内承接且已完工的工程业绩3个及以上,仅限洲际酒店集团旗下品牌酒店(洲际酒店、皇冠假日酒店、英迪格酒店、假日酒店、智选假日酒店)室外标识标牌供货及安装工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第27页第4条维修响应时间“★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未按时到达每次扣除质量保修金的5%。”修正为:“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
4、招标文件第28页第5.4条“★供方参投的所有产品必须提供至少2年的质保期(设备或原厂商另有超过2年保修期的,按其规定或承诺实施),整个项目的保修期从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并负责有关费用。”修正为“供方参投的所有产品必须书面承诺提供至少2年的质保期(设备或原厂商另有超过2年保修期的,按其规定或承诺实施),整个项目的保修期从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并负责有关费用。”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皇冠假日酒店筹建办公室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