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齐齐哈尔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对齐齐哈尔市文物管理站标志牌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QSTP2013-052
2、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文物管理站标志牌项目
3、项目预算:50.77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4、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标志牌368块;标志碑17套;界桩900根,详细技术及商务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经省、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已入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不提供原件。其他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原件(有效年检)及复印件加盖红章(①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国、地税务登记证④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⑤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2、本次采购项目仅针对中小企业。
3、本项目实行最低评标价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06月19日至 2013年06月21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5:0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六号楼6931室。
3、获取方式:U盘。
四、开标
1、开标时间:2013年06月24日上午10:00时。
2、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6号楼6917会议室。
五、采购人
1、采购人名称:齐齐哈尔市文物管理站。
2、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大为13836225657。
六、集中采购机构
1、采购机构名称: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机构地址: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六号楼6931室。
3、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项目负责人:杨岱印 电话:0452-2796929。
5、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张华锋 0452-2796931 林海波 0452-2796929。
6、户名: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7、开户行:龙江银行齐齐哈尔中环支行
8、帐 号:01042010900002582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06月19日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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