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委托,就执法场所标识、标牌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3-SB469-ZFCG018-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执法场所标识、标牌
1
批
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3)所提供货物的产品性能符合公共场所管理的质量、安全要求
(4)在金华市设有固定的销售或售后服务网点
(5)本采购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7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10日 14:3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双龙南街1698号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
七、开标时间:2013年7月10日 14:3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双龙南街1698号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银行账号:130622620000016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质量体系认证、产品检测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强制性条款)
(5)金华市固定的销售或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0579-831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