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对XYZFCG2013A50设备报价如下:
1、 设备需求一览:
设 备 规格及要求 数量 品牌及型号 偏离 单价 合 计
灯箱式果壳箱 见附件 16
合 计(人民币大写) ¥:
注:投标时必须注明品牌、型号、配置
2、交货时间与地点: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日内在合同指定地点交货,并负责安装调试;
3、付款方式:
4、售后服务:
⑴维修地点:
⑵响应时间为 小时。
⑶对售后服务的要求:国家三包,上门服务。
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签字):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13.7.4
注:
1、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报价含成本、安装、运费等所有费用。
2、报价单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同时须以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7月11日上午10:00前送到浔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3、报价单如果写不下,可另行划表填写,但不得改变原表格式;
4、投标设备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否则视同无效投标。凡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之处,在偏离栏中注明,否则视同一致;且只能在同品牌同系列中进行正偏离,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5、不论投标人用于投标的相关内容优于或劣于招标文件的规定,凡是不一致处均须列入本表,否则视为与本招标文件相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报价单有效期10天,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供货,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甚至一个月投标资格;
7、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简介、售后服务承诺等以上所有资料必需加盖单位公章。
8、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浔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庐峰东路36号(浔阳区社会服务中心2楼);联系电话:0792-8591314;联系人:叶海燕;传真电话:0792-8591314, 作息时间 8:30—12:00 14:30—17:30。
附件:
灯箱式果壳箱规格及要求:
1、垃圾桶尺寸:380*820*900mm
材料:外桶采用1.0mm镀锌钢板,内桶采用0.5mm镀锌板
表面处理:静电粉末喷涂(浅灰色)实木装饰
2、灯箱广告尺寸:900*300*1800mm
材料:底座1.5mm镀锌钢板、框架1.2mm镀锌钢板,亚克力板。
双面广告
表面处理:静电粉末喷涂(浅灰色)
3、内置日光灯2根。
4、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后十日内付款95%,余款5%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5、产品在使用期间,出现问题应及时负责维修。
6、合同签定后20日内交货并负责安装。
7、所供的产品为全新产品,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8、按采购人所需要求提供果壳箱样品一只(参考图片见附件下载),样品于2013年7月11日上午10:00前送浔阳区社会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货物验收以样品为标准进行。
201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