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延建施201306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2013年度广告牌匾改造工程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字【2013】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延吉市2013年度广告牌匾改造工程(二期);
招标范围:广告牌匾制作及安装;
工程规模:375块;
标段划分:4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自筹,比例为63%、3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延吉市局子街;
2.3.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10月15日 共71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已注册登记的广告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制作、安装LED吸塑发光字的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具有生产厂房(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营业用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及加工机械5台(雕刻机、刻字机、吸塑机等);
2) 有2名及以上持有焊工证的电焊工(须提供已备案登记的劳动合同);
3) 有1名及以上持有电工证的电工(须提供已备案登记的劳动合同);
4) 有2名及以上工艺广告专业(或美术专业或装饰装修专业)广告牌匾设计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已备案登记的劳动合同);
5) 5名及以上的安装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
3.2. 在延吉市2013年度广告牌匾改造工程(一期)项目中标单位在本次招标中不予考虑。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延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2010年以后已完成过1项及以上类似广告牌匾制作及安装工程经验(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及被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分或处罚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0日起在在延吉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网(www.yjzjj.gov.cn)【工程招投标】栏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31日09:00时,地点为延吉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开标室(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东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延吉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指定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投标保证金或递交等额的经省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延边建设信息网、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 政 编码:133001
联 系 人:兰莹
联 系 电话:0433-281229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宇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址:延吉市前进路29号
邮 政 编码:133001
联 系 电话:0433-5083915
传 真:0433-5083915
联 系 人:赵光春、高雨楠
电 子 邮件:yjsjy8543@163.com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