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33-135211912801
致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43页“附表一: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第4点“供应商社会责任”删除第2条“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评价”,第1条“不良行为记录”满分“2分”修改为“3分”。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4 供应商社会责任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不良行为记录 3 深圳企业信用网和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记录查询企业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分,没有不良记录的得满分。
2 总部经济 2 投标人总部在广东省得100分,在广东省外得10分。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