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法庭标识”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LZCTP2013-81#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乐山市
公告类型 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2013-08-20 15:30 到 2013-08-25 16:30
采 购 人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采购内容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人委托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7、非乐山本地公司在乐山必须具有分支机构或成立两年以上非盈利性的服务机构(提供经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备承担售后服务的必备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见附件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833-24020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439号商业银行三楼) 联系电话:0833-2435195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35195
其它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13年 08月 25日16:3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非常感谢您的参与。